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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男童坐电梯受伤告购物中心 赢了官司倒赔钱_消费者权益资讯

    3岁男孩在西单华威大厦乘坐电梯时受伤,于是将华威大厦和西单购物中心告上法庭。近日,西城法院做出判决,购物中心赔偿860余元,李仲承担案件受理费2000余元。
  
  去年8月13日,西单购物中心保安突然听到电梯上传来叫声,跑过去发现3岁男童李仲(化名)坐在一层电梯口。旁边的李母称,孩子乘电梯时受伤了。经医院检查,李仲“右小腿挤压伤、皮裂伤、肌肉损伤”。李仲父母代表儿子向华威大厦和西单购物中心索赔5万余元。
  
  电梯的管理单位华威大厦称,电梯检测合格。西单购物中心称,李仲母亲没尽到监护义务。俩单位都不同意赔偿。法院认定李仲在乘坐电梯时“发生身体不适”,即在购物中心停留期间存在受伤事实。作为营业场所,购物中心有责任。因电梯检验合格且运行正常,华威大厦不承担责任。法院判决,西单购物中心给付李仲医疗费等864.29元,案件受理费李仲承担2000余元。

  京华时报·郭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