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为什么要发《商标审查意见书》?如何执行?_商标权常识 商标局在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时,认为申请的商标、商品或服务的部分内容经修正后是可以核准注册的,就发给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意见书》,要求申请人对相关内容作部分修正,这完全是为了维护商标注册申请人的部分民事权利。修正期限是以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审查意见书后的15大内进行回复。按期回复并进行修正的,商标局依法予以审查;超过期限回复、拒绝修正或修正后仍违反商标法的,则按法律程序办理。申请人对审查意见书的回复期限不能延长。 ← 纯汉语拼音商标与读音相同的汉字商标是否构成近似?_商标权常识 →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有哪些规定?_商标权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