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无为 品书香手机网

主页 > 实用文摘 > 教育文摘_04 > > 详细内容

工作10年仍为编外 6教师状告5教育部门_劳动保障资讯

    在学校任教十年,仍未能被教育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明确性质,3月23日,朱汝进等六名教师将江苏省盐都区大冈小学、盐都区局等五家单位告上法庭。

    六原告诉称,1984年,盐都区教育局根据当时盐城市郊区乡村教师力量不足的实际状况,通知各乡镇和学校,在初中毕业生中招收乡村师范生,择优招聘录用,享受合格中师生的一切待遇。六原告84、85级乡师班毕业后,被分配到学校任教至今。期间,六原告虽与中师生公办教师一同教学、一同考核,同样取得教师资格,但未能同工同酬。今年12月21日,区局电话通知各镇(区)社区事办和用人学校,与六原告签订一年期协议。

    六原告认为,主管部门和用人学校一直未明确原告的人员性质已达十年以上,故应认定原告为编外教师,与所在学校是无固定期劳动关系,故要求依法确认原告与学校之间为无固定期劳动关系,补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并要求与在岗中师生同工同酬及补办失业保险。

    六原告于今年1月10日向盐城市盐都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该仲裁委以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为由作出了不予受理通知。六原告遂诉至法院。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中国法院网·沈建华 徐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