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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桂平为生男孩故意杀害亲生女儿案_侵犯财产罪经典判例

  案情简介:

  广西梧州市藤县古龙镇人刘桂平在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状况下,将自己亲生的两个女儿活活埋进土坑据查,刘桂平与其丈夫结婚后,一直想生个男孩,但因连续生育3个女儿,且丈夫与其争吵离婚。久而久之,刘桂平产生了要活埋两个女儿的歹念。今年2月17日中午,刘桂平将其女儿小花(2岁6个月)和小欣(2个月)带到藤县古龙镇合隆村后山,用锄头挖了两个坑,将事先准备好的药物安乃近、小儿安做成水剂,分别给小花和小欣喂食,然后将昏睡的小欣埋进坑内,致其窒息死亡;当时服药后的小花还没昏睡,刘桂平用力捂住小花的口和鼻子,致小花窒息后再埋进土坑内。

  审理及评析:

  经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刘桂平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不完全缓解期,经鉴定只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故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