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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男少女偷食禁果 男因强奸获刑_侵犯财产罪资讯

    17岁的少男王某因和13岁的少女小芳在恋爱期间偷食了禁果,于8月3日被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现年17岁的王某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和母亲相依为命,小学毕业后一直在家待业。因为空虚无聊,今年3月,王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13岁的正在某中学上初一的小芳。同样内心空虚的小芳因家庭对其关心不够,就和王某谈起了恋爱。5月14日晚上,王某乘母亲上夜班,只有他自己在家之机,在明知小芳年龄不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在家中与小芳发生了两性关系。5月22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明知小芳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从重处罚,但该被告人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且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故对其予以减轻处罚。

 中国法院网·张胜利 马伟利 徐建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