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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新闻发言人指出患者就医是消费行为_医疗纠纷资讯

    中新社北京3月15日消息:在今天北京举行的3.15大型咨询活动中,法制日报记者就目前医患纠纷的有关问题,采访了中国消费者协会新闻发言人武高汉先生和国际消费者联盟主席陈黄穗女士。

    据法制日报报道,武高汉认为,患者就医看病是消费,而且是生存消费,是“必需”的消费,不看病就可能无法生存。中国政府及其他各国政府都采取强制措施来保证这种“必需”的消费,即病人有钱没钱都必须得到服务。医疗服务中的救死扶伤使医患消费中的交换关系变得特殊了,但并不改变其性质。表面上无交换关系的公费医疗后面其实也是有交换关系的,不能因支付方式不同而否定患者是消费者、否认医患关系属于民法、合同法、消法的调整范围。国际消联主席陈黄穗女士说,在国际上,普遍地承认医疗机构是为病人服务的,病人是消费者,是使用医疗服务的消费者。不论是公立的还是私立的医院,都是为患者服务的,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消费中的权益是更为重要的权益,应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