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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告雀巢 法院称缺乏证据不予立案_消费者权益资讯

    本报讯 对雀巢紧咬不放的河南消费者孙国胜又一次面临法院不予立案的结果。昨日上午,海淀法院以此案缺乏证据证明侵权事实而没有立案。

    法官称,原告的20项诉讼请求还是在指控雀巢有20宗欺诈消费者的事实。而这些事实均没有国家相关质检部门的检测或行政部门的说明,所有证据均是从网上下载的法规或文章。因此法院不能受理。

    昨日下午,原告孙克克(孙国胜之子)因为忙于期末考试未能接受记者的采访,也没到法院拿回材料。在外地出差的代理律师朱明勇在电话里表示,对法院不予立案的决定感到意外。朱律师说,法院在立案时没有审查证据的权力。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他们已经符合了起诉的条件。他说,在拿到不予受理的裁定书后,他会和当事人再决定是否对不予受理的裁定提起上诉。

 竞报·黄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