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银行,请加快申请专利的步伐_专利权常识
在传统的观念里,专利之争主要存在于技术和制造领域。然而据报载,美国花旗银行从1993年开始,在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19项专利金融产品的“商业方法类”发明专利。这19项发明大多直指网上银行业务,其中有电子货币系统和用于银行卡交易的方法和系统。虽然花旗银行提出的专利申请还没有得到我国专利局的批准,但它反映了外资银行在专利权方面对经营作用认识上的前瞻性,应对我国国内银行有很大触动。
需说明的是,在我国申请专利时,一个专利申请在递交的时候就有一个申请号,然后根据一定的法律流程,一年半后,国家专利局在权威网站上公布专利申请的情况,提请社会监督;在无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此专利申请才进入审查阶段。一旦审定通过,花旗银行的这些发明专利就理所当然地率先获得批准;经授权,这些发明专利将受到我国专利法的保护。那么,国内银行今后在开展某些业务时,将有可能面临国内金融机构被迫向外资银行交纳专利费的境地。据悉,除花旗银行外,还有一些外资银行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递交了发明专利申请,内容涉及到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方方面面,许多专利也已进入审定阶段。
加入wto之后,国内银行面对的是更具挑战性的国际市场,更有竞争意识的外资银行。仍以花旗为例,两年前,该行在美国已取得了60多件金融产品的相关专利,而我国金融行业的金融产品的专利申请主要集中在硬件设施上,如点钞机、保险柜、运钞车等设备上,仍处在生产和技术领域。并且,我们对创新出来的金融产品缺乏专利意识,不及时申报,造成我国金融产品的发明专利申请远远不利于发达国家的局面。
值得欣慰的是,自花旗抢注事件之后,国内银行的专利意识得到增强。今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国际卡“一卡双账户”银行卡处理装置正式通过了国家专利局“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成为国内银行卡中首次获得国家批复的专利!这是继花旗银行抢注专利事件之后,中资银行保护自身财产的一项重要举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工商银行“实用新型”专利的授予是从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三个方面对牡丹国际卡的肯定。并且,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也就是说,今后其他银行在发行一卡双币国际卡时须首先获得工商银行的专利转让授权。“一卡双账户”银行卡处理装置获得国家专利,是国内银行保护自身无形财产、增强市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其他国内银行、对于相关金融同行业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工商银行近年来在科技和金融结算、电子银行业务等领域不断有新的创造发明。为保护独创产品和专利申请,工行成立了专利办公室,全面加强对专利产品与独特商业方法的管理与申请工作。据了解,工商银行是目前国内拥有专利产品最多的银行,该行现拥有7项发明专利,38项实用新型专利及7项外观设计专利。
此外,其他银行在这方面也有所行动、并有所获:招商银行信用卡的风险管理采取了该行自行研制的智能型高新技术;而建设银行最近在专利局的申请中就已经涉及商业方法专利方面的“客户、银行”直通系统;中国银行也已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上报了不少专利申请。
需说明的是,在我国申请专利时,一个专利申请在递交的时候就有一个申请号,然后根据一定的法律流程,一年半后,国家专利局在权威网站上公布专利申请的情况,提请社会监督;在无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此专利申请才进入审查阶段。一旦审定通过,花旗银行的这些发明专利就理所当然地率先获得批准;经授权,这些发明专利将受到我国专利法的保护。那么,国内银行今后在开展某些业务时,将有可能面临国内金融机构被迫向外资银行交纳专利费的境地。据悉,除花旗银行外,还有一些外资银行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递交了发明专利申请,内容涉及到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方方面面,许多专利也已进入审定阶段。
加入wto之后,国内银行面对的是更具挑战性的国际市场,更有竞争意识的外资银行。仍以花旗为例,两年前,该行在美国已取得了60多件金融产品的相关专利,而我国金融行业的金融产品的专利申请主要集中在硬件设施上,如点钞机、保险柜、运钞车等设备上,仍处在生产和技术领域。并且,我们对创新出来的金融产品缺乏专利意识,不及时申报,造成我国金融产品的发明专利申请远远不利于发达国家的局面。
值得欣慰的是,自花旗抢注事件之后,国内银行的专利意识得到增强。今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国际卡“一卡双账户”银行卡处理装置正式通过了国家专利局“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成为国内银行卡中首次获得国家批复的专利!这是继花旗银行抢注专利事件之后,中资银行保护自身财产的一项重要举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工商银行“实用新型”专利的授予是从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三个方面对牡丹国际卡的肯定。并且,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也就是说,今后其他银行在发行一卡双币国际卡时须首先获得工商银行的专利转让授权。“一卡双账户”银行卡处理装置获得国家专利,是国内银行保护自身无形财产、增强市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其他国内银行、对于相关金融同行业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工商银行近年来在科技和金融结算、电子银行业务等领域不断有新的创造发明。为保护独创产品和专利申请,工行成立了专利办公室,全面加强对专利产品与独特商业方法的管理与申请工作。据了解,工商银行是目前国内拥有专利产品最多的银行,该行现拥有7项发明专利,38项实用新型专利及7项外观设计专利。
此外,其他银行在这方面也有所行动、并有所获:招商银行信用卡的风险管理采取了该行自行研制的智能型高新技术;而建设银行最近在专利局的申请中就已经涉及商业方法专利方面的“客户、银行”直通系统;中国银行也已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上报了不少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