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机妙算”商标权人诉IBM广告侵权_商标权资讯
认为使用“神机”、“神机妙算”进行宣传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上海神机电脑软件有限公司将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又称ibm中国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50万。近日,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其是“神机”和“神机妙算”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注册范围包括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从1996年开始,原告投放大量广告宣传该商标以及使用该商标的正版软件产品和服务。被告未经许可在《计算机世界》、《中国电脑报》等各类报纸、杂志的ibm计算机广告中突出使用“神机”、“神机妙算”字样,造成混淆,损害了原告的商标权。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中国法院网·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