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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14人团伙诈骗得手近千笔款将受审_侵犯财产罪资讯

    14人组成的犯罪团伙以固定电话号码中奖为诱饵,以需交纳邮寄费、所得税等为名,骗取电话用户153万余元。7月15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起特大团伙诈骗案。

    检察机关指控,今年6月间,陈明伟等四人经事先预谋,在龙岩市新罗区租用嘉华大厦、中山路三期6号楼等五套房屋,并购买了二十余部手机和电话卡等作案工具。同时四人邀集并安排被告人陈燕真、黄巧华等人分别在租来的几处房屋内,冒充某公司兑奖处主任、财务科科长、公证处主任等职务,使用手机拨打外省固定电话,以该固定电话号码中奖为诱饵,以需交纳邮寄费、所得税等为名,骗取该电话用户的钱财,并要求被害人将款项汇入被告人为诈骗而开设的“蒲长春”、 “张义”等户名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邮政储蓄的帐户中。至案发时止,犯罪团伙共诈骗尹玉香、李水等人钱财905笔,共计人民币153.54万余元。今年10月上述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明伟等14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他人电话号码中奖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共计153.54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法院网·陈立烽 陈小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