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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人生几度秋凉》被指剽窃遭索69万_著作权资讯

    6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刘育新为电视剧《人生几度秋凉》起诉被告陈燕民、北京华风气象影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煤矿文工团、北京中视喜洋洋广告有限公司的著作权纠纷一案。

    原告刘育新诉称,原告是长篇小说《古街》的著作权人,该小说出版后在文学界和市场上都产生了一定影响,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并于2000年获得首届老舍文学奖。其后,原告只和一家公司就该小说的影视改编权约定了两年的有限合作,并未许可包括被告在内的任何其他人将《古街》改编成影视剧。今年6月,由第一被告陈燕民担任编剧和导演、第二、第三、第四被告作为联合出品人的电视剧《人生几度秋凉》开始在全国各地电视台播放,其相关音像制品也开始在市场上出售。原告发现《人生几度秋凉》中的人物塑造、作品结构、走向、精彩情节甚至对白等方面都对小说《古街》进行了严重的抄袭和剽窃。

    由于原告长期从事文物鉴定和古玩经营,精通古玩与文物知识,对于创作以古玩为题材的作品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古街》不是以现实和真实事件为背景创作的作品,该书的人物塑造、情节、语言对白,甚至某些古玩品目都是由原告虚构或编造而成,充分体现了原告作品的独创性,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电视剧《人生几度秋凉》未经原著作权人同意,蓄意剽窃其作品内容,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故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停止该电视剧的播映、发行或销售,并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原告因此而遭受的财产及精神损失人民币69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国法院网·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