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一定要订合同吗_房地产常识 房屋租赁是一种财产使用权转移的民事活动。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均应当按《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简称:租赁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为方便合同的订立,市房地局根据《条例》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使用示范合同文本,也可以参照示范合同文本自行订立合同。 ← 城八区房屋公证收费标准将统一 细则正在协商_房地产资讯 → 承租人有哪些主要的权利和义务_房地产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