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青少年杀人案件折射心理辅导的缺失
昨日南方日报“直言”专栏文章《青少年杀人案件值得个案研究》指出,应“从社会大环境上去考虑青少年犯罪”,说得很对。这“社会大环境”看上去复杂,但只要有一个环节做好了,一切都好办了。这个环节就是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犯罪心理辅导。
我特意留意了一下通缉名单,这些杀人青少年不仅多来自农村,而且是多来自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因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犯罪心理辅导的主要实施者是学校,这一点在发达地区的学校做得较好,但在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农村学校则严重缺失。为什么会缺失?缺人才!法制教育或许还好开展一点,跟公安部门联系安排一两名警察同志就行了。心理辅导可就没这么简单了,它需要专业的心理辅导人才,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出效果的事,需要耐心、长期的引导、干预。
由于经济状况等原因,要在欠发达地区长期派驻专业心理辅导人才可能不太现实,但是否可以招募一些有此特长的志愿者定期帮扶帮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