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信征婚广告被骗 广告公司承担半责
年近6旬的赵大爷误信征婚广告,结果被骗走了17000元钱。多次与征婚广告公司协商无果,愤怒之下,一张诉状将发布征婚广告的公司告上法庭。
赵大爷现年57岁,高中文化程度,8年前,其老伴去世。
律师说法:
广告公司是一个盈利性机构,主要业务是发布各种广告,对发布广告者的身份和广告内容负有最基本的审查义务。本案中,该广告公司没有尽到审查义务,致赵大爷遭受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赵大爷在未深入了解李某的情况下将17000元借给李某,且没有任何借据,也存在过错,双方应各承担50%的责任。
责任编辑:任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