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肚妈妈“自由度“解析
1、劳动合同:
不仅仅是在怀孕期内,处于产假以及哺期内的孕妇,用人单位都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产假福利:
孕妇生育可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上不封顶,取决于各单位的福利制度。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3、工作强度:
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孕妇,可以拒绝单位的加班要求,同时也不必服从单位安排的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还可以享受一定的休息时间。
4、检查身体:
怀孕后,孕妇在工作时间前去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不但不属于旷工,还没有任何理由被扣除工资。
5、特殊情况:
多胞胎的孕妇,多生育一个宝宝,多15天产假。万一孕妇难产,可多休产假15天。万一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享受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享受42天产假。
6、哺乳时间:
宝宝不满1周岁,妈妈在每班劳动时间内可以有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哺乳时间和在单位内哺乳往返中的时间都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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