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胃病未愈,可否妊娠
柯大夫:
近3年来我的上腹反复疼痛,医生检查说是胃溃疡,服药后稍好,但未能彻底痊愈。我想生孩子了,胃病未愈,可否妊娠?
广西王×
王读者:
妊娠对胃溃疡的影响是很大的。在妊娠的早期和中期,原有的溃疡病会减轻,有的可完全好转。但在妊娠晚期病情可恶化,甚至发生胃出血、胃穿孔等并发症。因此,一般单纯性的胃溃疡,并不禁忌妊娠。但是,为了妊娠晚期的安全起见,应该先控制或治愈胃溃疡后再怀孕。
如妊娠晚期溃疡病加剧,服药也应十分小心。治溃疡病的药物如甲氰咪胍、呋喃硝胺,都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也可通过乳汁影响婴儿。所以,怀孕期及哺乳者,以不常规服用抗溃疡病药物为宜,除非有特殊情况而作特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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