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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药须是数学家?

  当您驻足于每家大小医院的药房窗口前,便会发现大部分的窗口已成为单纯的交处方与取药的通道,发药者给接药者的交代几乎没有,只是在药盒或药袋上写上每日几次、每次几片;或者简言之:按说明服用。当然,药品一般都有详细的说明书,患者打开一看就知道了,可有的药品不是看一看说明书就能准确服药的。如许多小儿药品,说明书上写着每日每公斤体重不超过多少克(或毫克、毫升等),不谙此道的家长一下子也很难算清孩子究竟一天或一次要服多少药。下面就是生活中的一个真实镜头:

 李大妈的儿子和媳妇都出差去了,丢下小孙子让她看管。小孙子咳嗽发烧,李大妈就到药店买了某药厂出的药。李大妈文化程度不高,看着药瓶上的标签说明不知如何是好。找到隔壁黄老师,黄老师虽说是大学里的数学讲师,可面对着标签说明,也着实犯难了一会。瓶上的标签写着:口服,一日500~1000毫克,分3~4次服用,小儿每公斤体重日服5~10毫克,分3~4次服用或遵医嘱。瓶上还注明是100粒×200毫克。黄老师得知李大妈的孙子体重20公斤,花了半个小时计算,才得出结果:每隔6~8小时服药一次,每次025~067粒。事后,黄老师打电话问一位熟悉的医生,医生很快答道:“6~10岁儿童一般每日3次,每次半粒。”黄老师叹道:“看来我的数学水平还不够,给小孩吃药还得请一位数学家来算算才行。”这仿佛是个笑话,也近乎黑色幽默,但确确实实是真人真事。

 我们还经常碰到这样的事例:将小儿直肠给药的退热栓剂误为口服;取了白内停、利福平等眼药,不懂将药片或药粉溶于溶剂中,而只用不含药的溶剂滴眼;腹泻患者见到“双黄连口服液”便望文生义,以为是双料的黄连素效力更强,于是购来服用,岂料腹泻得更厉害;一位女病人购买了高锰酸钾,不知要溶化成1∶5000水溶液清洗,而将药粉直接塞入阴道,引起大出血;还有位老者,在医院里拿了癣药水,不知是外用,回家后当成内服药服用,要不是她的子女发现得早,这位老者恐怕就……

 更叫人难受的是,有位64岁的老人,因为不认识药品说明书上的英文字母,医院的医生以及药房人员又没交代清楚,结果他半天内吞下50片降糖灵药片,次日晚上死于酸中毒和电解质紊乱。这位老人为什么会服药过量?药瓶的说明书是这样写的:口服,一次25mg,一日75~100mg,分次服用。很明显,他是把mg(毫克)当成“片”了,而这种药每片25毫克,即每次只能吃一片,每天最多吃4片。虽然老人的死与自己的“无知”有关系,可面对一个只识几个大字的老年人,医生以及药房人员是否应从中吸取一点教训呢?

 答案是肯定的。如果医务人员疏忽大意,万一病人在服药时出了差错,告起状来,医院岂不又是吃不了兜着走?例如有一位发烧患者从医院取回退烧药,药房的交代是必要时才服用,可患者治病心切,自认为烧不退就是必要时,因此在短时间内重复用药,结果大汗淋漓,终致虚脱。患者家属闹到医院,要求索赔,医院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这场纠纷平息。显然,发药者只强调了必要时,而没有告诉患者用药间隔应在几小时以上。还有一位男青年,患流感半月尚未痊愈。这位男青年见自己身体很虚,到某医院开了50克红参。由于医生未作详细交代,青年患者补“虚”心切,一下子将50克红参全部“补”了。结果,“补”得口鼻出血,四肢抽搐……

 药房发药不可等同于一般商品的出售。医务人员以及药房人员如果不注意药品的用法、用量交代,轻则影响疗效,重则会产生不良后果。另外,各种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不仅要印有批准文号、药品名称、主要成分、用法、用量、药理作用、毒副反应、适应症、禁忌症、注意事项、贮存条件等内容,而且应该用明白、准确、不造成歧义的语句来表达。

 2000年1月1日,我国正式施行非处方药(OTC)制度。OTC的对象是广大的消费者,而不是医生,因此OTC药品标识物(标签、说明书等)就更要严谨和慎重了。OTC标签的语言应通俗易懂,即使是理解力低的人也能读懂。它的说明书要求更详细更具体。

 重视药品说明书的说明,医生及发药人员重视发药时的交代,是制药者及医务人员应负的责任。如果我们注意到这一点,就能避免因药品说明不当而造成的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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