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C,向我们走来
OTC,向我们走来……
编者前言:《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相当引人注目。有人高呼:好啊,中国有了自己的OTC(非处方药)了!所谓OTC,即非处方药,指的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其实,在一些发达国家,OTC早已施行,但在我国,这方面会碰到什么问题呢?
所谓非处方药,是否就可以由病人随意去购买呢?下面发表的是本刊组织的一次专家和读者的座谈会的纪要,以期广大读者对有关问题有进一步的了解。
OTC,几多欢喜几多愁
陈读者:今年我去美国参观考察,由于不太适应气候,眼睛有点不舒服、发干,想买一瓶眼药水,一种很普通的眼药水,但这种眼药水是处方药,我跑遍了能见到的所有药店,没有一间药店肯卖给我这种眼药水。我在国内的时候也有过类似病症,随便到一家药店都可以买到。不要说眼药水,除了毒、麻、精、放、戒毒类药品,其它的药包括抗癌药、抗生素、激素等都应有尽有,随处可买,任意选购。
黄民副教授(中山医科大学临床药理教研室):国家在药品方面有法规、有制度是很重要的。因为在我国除了几类可以成瘾的药物外,几乎所有的药都可以在市场上买到,就这种情况来看,可以说我国几乎全部药都是“OTC”。
廖晓星教授(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急诊科):我是急诊科的,中毒在我们科是很常见的,但有些中毒却想都想不到。前段时间,有个中学生中毒,经了解他居然有4~5瓶安眠药呢!是谁卖给他的?还不是药店!OTC 制度的出台应该有助于改善这种情况了。
几个月前,随着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关于医药广覆盖、基本保证的原则,OTC逐渐出台了。由于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消费具有专业性、强制性。在以前,医生用什么药品病人是没有选择权的。但由于我国生活水平较低,我觉得是否也应该让病人有些选择呢?从病人的角度来讲,OTC的出台使病人多了选择,有助于减轻病人负担。
李读者:我已经有好几年没去过医院了,倒不是没有病,一般头痛脑热的,自己上药店买点药就行了,没必要上医院。以前把自己看得太金贵,有点小病就往医院跑。去了医院,再小的病也要花两三个小时,搭时间搭精力不说,把挂号费、检查费加起来,怎么样都要个几十块、上百块的。要是去药店,同样的药,十分钟就可以解决了,花的钱也要少很多。
刘思纯副教授(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消化内科):现在有句很时髦的话:大病上医院,小病上药店。随着公费医疗改革,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的实施,以及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病人将越来越多上药店。OTC的实行既可方便病人解决小病,也可减轻医生的负担,使医生可以花更多的精力去解决疑难病症。
罗读者:有了非处方药,那我岂不是可以不用上医院,自己给自己做医生了?
主持人:那可不能这么绝对。药归药,病归病,两者要分开。即使是非处方药也非常复杂。
肖爱根主管药师(广东省医药管理局生产流通处):《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1999年6月正式颁布,于2000年1月1日正式试行,该《办法》从九千多种药品中选出第一批非处方药,包括西药23类,165个品种;中成药38类,160个品种。目前该《办法》正在全国几个试点城市试行,试点期间,只规定了粉针剂、大输液是处方药,处于第一批非处方药和已公布的处方药之间的药品暂未界定。
试点期间暂行双轨制:确定粉针剂、大输液这两大类药品实行处方药管理,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其他非OTC类药在试点时,对购买者能提供处方的按分类管理的规定执行,无医师处方的仍然可以销售。国家将公布甲类OTC和乙类OTC,一般超市只能卖乙类OTC(即食品、保健品类)。
蒋英梦教授(中山医科大学社科部医学伦理教研室):虽然大家认为实行OTC制度好处很多,但我却要泼泼冷水,提醒一下:医患关系是具有最高程度依赖性的,群众无论大病还是小病都把自己的健康和生命寄托在医生和医院的身上。如果说OTC出现后,群众都拥向药店买药给自己治病,这种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
杜敏联教授(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儿科):无论国家颁布什么政策,都是要使病人获得最大的利益,使他们得到保护。我认为非处方药的出台在管理上有好处,但临床第一线的医生则产生了这样的担心:比如发热在儿科来说是可大可小的(严重脑炎的患儿可以早晨发热,下午抽搐),OTC的出现会不会使群众出现误导,导致出现大病也作为小病来处理呢?另外,病人出去买药会不会买到假药呢?
刘思纯副教授:杜教授说得很正确。OTC在某种情况下也可能有严重的副作用,如消化道出血是很常见的临床症状,其中有个重要的诱因就是服用过量的非甾体类药(解热镇痛药),即使非处方药界定后,这些普通的解热镇痛药也是很容易买到的。这该怎么办呢?
主持人:OTC制度的实行,可谓“几多欢喜几多愁”,专家们在肯定的同时也清醒地提出了自己的忧虑。对患者来讲,究竟应该如何适从呢?
买药,打醒十二分精神
张读者:我也想去医院请好的医生看病,可是我真的耗不起,看病挂号少则半天,多则一天两天都挂不上,还不如去药店买药。
不是说什么“大病上医院,小病上药店”吗?管他什么OTC不OTC的,买到药就行。大病?小病?一病不起就是大病,病了没什么感觉就是小病呗。至于假药,不知道怎么鉴别,反正找家大药店买就是了。
黄健教授(中山医科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泌尿外科):我是泌尿科医生,曾经遇到这样一个病人,他一开始是血尿,以为小事,自己买些止血药吃,血倒是止住了,但随着病情的加重,渐渐地,他不能小便了,到医院检查才发现是膀胱肿瘤,可惜已经是晚期了。买OTC,病人首先应该能判断是否真的是小病,要意识到普通症状也有可能是大病,因为大病和小病只通过一些一般性症状是很难判定的。
廖晓星教授:我认为病人觉得不用看医生可以自己买药时,前提必须是:要对自己的病情有一定的了解,而这种了解只能是来自于医生的判断。另外,买药时不要被眼前花花绿绿的药名所诱导,现在的药名很多,就好像衣服名、化妆品名一样普遍。更可怕的是有的药名是直接误导的名称(特别是中成药),有些完全就是针对性很强的,如消石素、活血丹等等,使患者以为是专治某种病而想当然买来服用。其次,一定要看清说明,注意药品的药效、适应症、有效期,绝对不能购买无批准号(注册号)、无注册商标、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不要买包装破损或封口已被打开过的药品。
黄民副教授:从药理学角度来看,只服用一种药,该药的药效、药理作用一般是比较稳定的,但同时用两三种药,由于药物之间相互作用,药物就有可能丧失作用。有的人同时有几种病,经常每种病买一两种药吃,但有些药从药动学来讲会互相影响使副作用加剧,使毒性小的药品变得毒性很大,使有效的药由于拮抗作用而变得无效,这也是应该注意的。
何安健副主任医师(家庭医生医疗门诊部中医科):有病看病,看病后买处方药或非处方药,这才是正确顺序,而不应该是有病买药。
肖爱根主管药师:要提醒消费者的是,应到有正规医药标志(绿十字标记)的、比较规范、规模较大的药店去买药,千万不要到不规范的小药店去买药。
刘思纯副教授:OTC制度并不代表医院就不开非处方药了,不要造成OTC只在药店卖的误解。OTC并不是医生不能开,而是医生开处方后病人多了在医院取药或在药店买药的选择,这也是为了更严格地控制处方药。
另外,我想执业医师的选择,哪怕是对非处方药的选择也会比病人自己更准确,更适当一些。
主持人:一些地区的药店为提高信誉,聘请有名望的医生“坐堂”,增加市民买药的安全性,实际上还是从另一角度证明有病后还是医生说了算。一句话,买药一定要打起十二分精神。非处方药是这样,处方药呢?会不会因严格控制起来后就一点事也没有了呢?
陈永平副主任医师(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精神心理科):在我们精神科处方药是唱主角的,虽然严格控制,但也时有出现药物中毒的情况,原因一般有三类:1.一般人乱用精神科药物,如中学生高考时买安定药,说吃了安定可以不害怕,可以忘忧等等;2.坏人的利用如迷魂党等;3.精神病人的家属、监护人的指导有误。很多病人取药后不按医生吩咐服用,堆积起来等发作时一起吃,出现不良症状时医生很难判断究竟是患者本身情况还是药物的副作用引起的。所以请患者注意的是:1.抗精神病药对各个系统都有副作用(如口干、眼花等),出现副作用后不要过于慌乱。2.乱吃药出现不良副作用来急诊时,一定要告诉医生服用过些什么药,好让医生更快地对症治疗。
另外,有很多病人和病人家属,以距离太远等理由要求邮购药物、代诉症状、多开药等,对此一定要严格按规定办事,不见病人或只有病人家属时拒绝开药,尤其是处方药。病人及其家属更不能这样要求医生。
主持人:“是药三分毒”,对于药品,除专家们所言,还有两点需要消费者注意:1.妥善保管药品,不要让孩子接触误服;2.在使用非处方药进行自我治疗一段时间(一般3天后),如症状未见缓解或减轻,应及时去医院诊断和治疗,以免延误病情。OTC来了,面对这个陌生的名词,该怎样处理才能使它安全地“软着陆”呢?告诫了消费者后,我们的政府、医院、药店以及生产这些药品的药厂又应该怎样做呢?
顺利实施OTC,路漫漫……
何读者:我是一个老病号了,要长期吃同一种药控制病情,但这种药是处方药,OTC出台后,我只能去医院买,可医院环境差,排队候诊时间长,医生诊病时间短,排队等药时间更长,我很不想去,但公费医疗在这里,没办法。怎样才能方便地买到自己的药(处方药)呢?
廖晓星教授:医院的确应该从自身角度改善自己的供药方式。我想病人不愿到医院药房拿药,经济问题是一方面原因,另一方面主要是程序太繁琐。
邝翠仪主管药师(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药房):前不久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名病人因病在当地一诊所看病,看来看去用了一万多元也没治好,到我们医院只用了60多元就治好了,结果病人回家后把这家诊所给炸了,说那诊所坑他。这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但由此可看出,在大医院看病是有保障的,病人都拥到了大医院,这也造成排队看病的麻烦。现在有的医院已采取措施,每天都派出几名医生开设简易门诊,为患有慢性病的老病号提供服务。
另外,慢性病并非代表患者可以一劳永逸地按同一个治疗方案服药,具体用药时间、剂量不同疗效也有所不同,这些都要由医生来掌握。
黄健教授:要考虑到医生不是万能的。在很多发达国家简易门诊也分专科,保证病人每次都能由专科医生看过开药,最大限度减少错误,而且又快又迅速。我建议应该这样做。
许读者:我现在可不敢自己随便到药店买药了,我可是吃足了买错药的苦头。上个月,因为牙周炎,我自己到药店买了一种消炎药来吃,没想到药物过敏,嘴里还没好,又添了一身皮疹。自己买药吃还是要小心一点,否则搞不好就要“中招”。
现在社会上假冒伪劣商品实在太多,药品也不例外,怎样才能买到放心药,恐怕不只是我们消费者的事吧?
廖晓星教授:目前对于药品市场的监控还是太弱,没有严格的管理,必然会造成药物的滥用,假冒伪劣药品也会增多。
黄民副教授:药厂生产的药品一定要在说明书上把适应症、药效、不良反应、有效期(特别是不良反应)等尽量列出来。但在我国的许多药厂却希望不良反应标示越少越好,希望把临床药理中做出的不利数据尽量写小、写少。
另外,要保证病人吃到好药。在临床药检中,有些药厂拿来检查的药品质量是很好的,但市场上销售的药品质量却很差,市场监控也只是检查浓缩度之类的项目,但涉及到生物利用度等更深层次的研究,我国没有人注意,也没人去做。一定要保证市民用到的药是好药,药品质量一定要注意监控。
黄健教授:我国全民文化素质和发达国家有一定距离,我国的非处方药应该更严格而不应该更松。前面谈到了药名,现在的药名真是太误导消费者了,临床上经常遇到双侧尿路结石已经很大的患者,我问他们为什么不早点来看病,他们倒反问我,药店里不是有叫消石素、化石丹的药品吗,怎么我吃了这么久还消不了结石呢?我无言以对,如果真有这么神奇,还要医生来做什么。
杜敏联教授:还需要注意的是,以前的所谓“健”字号的药品害人不浅。有个小女孩有遗尿的症状,按传统说法就是肾亏了,于是应该补肾。刚好有一种叫“补肾口服液”的保健品,一听名字,正好“对号入座”,其家长就买来给小女孩吃。这下可好,女孩性早熟,阴道出血。这难道不值得反思吗?
肖爱根主管药师:“健”字号药品已被取消,这一类药品将由国家医药管理局重新审查,符合药品标准的转化为药品严格管理,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转化为保健品、食品。
杜敏联教授:还有一次国内缺少一种药,我请需要这种药的病人家属去香港买回来。药买来了,她却怪我:“您怎么叫我去买毒药回来用啊?”原来发达的国家、地区一般都会将处方药做上标记,标明“毒药”,这种毒药是指要严格按医生指导服用,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毒药,只是为了警示人们不要乱买药。
肖爱根主管药师:非处方药的出台,国家规定哪些药厂生产什么品种,要有专门标签注明哪些是非处方药,药物名称要改用通用名等等,其他一些规定、法规都会跟上的。去年2月份全国已经停办临床药店,还专门成立了一支执法队伍。现在要求每个药店配备药师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否则将被取缔。
今年社会保险启动后,医院药房不变,但在医院周围设定点药店,病人可以持医生处方选择在医院药房或定点药店拿药,且都能报销。此外规定医院旁边的定点药店最多一两家。
何安健副主任医师:《黄帝内经》上记载中草药最早的名称是“毒药”,可见古人很早就意识到药品的毒性了。可在今天,我却看见在许多药店中,人参被摆在店里一桶桶地卖。要知道在许多情况下人参是不能随便吃的。像砒霜、雄黄等一些中药,本身就是毒药,更不可以随便购买使用。我建议中草药也要管起来,否则如果被我们的老祖宗知道了,会耻笑我们的。
陈永平副主任医师:现在报刊上做广告的杂牌药比正牌药还多得多,对不清楚情况的市民,可能谁吆喝得大声就相信谁,这是应该引起注意的。
肖爱根主管药师:国家已经规定处方药只能在专业性医学报刊上刊登广告,非处方药则可以在大众性刊物上刊登广告。
苏乾灼教授(家庭医生医疗门诊部内科):现代健康还是要靠自我保健,我们知道健康教育对增进卫生常识是非常重要的。有一位60多岁的老人,因为双腿浮肿来看医生,一问原来老人以前有慢性支气管炎,这次发作后就自己买泰利必妥来服用,10天后不见好转,亲戚中有人对他说氟哌酸的效果不错,就自行使用氟哌酸20多天,结果导致两腿浮肿。给他做了肾功能检查,才发现肾功能已经严重损害了。要知道老年人的肾功能本来就比较衰弱,如果他有一点常识,知道抗生素喹诺酮类药对肾功能有损害,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所以要使OTC深入人心,群众的科普教育非常重要。
黄健教授:不要去过分强调OTC,非处方药的规定是为了加强药品市场管理,主要是为了管理处方药,OTC的出台不是让群众知道“可以不用看医生开处方,就可以买药给自己当医生”,并大力宣传它,这样就颠倒了。应该宣传“有病看医生,拿药开处方”。
蒋英梦教授:不能提倡群众任意去买非处方药,贸然买药只会引来严重的后果,要防止由于使用药物不当而产生的药源性疾病。
编者后记: OTC的到来标志着我国药品市场正逐渐走向规范化,这是一种文明、发达的表现,于国于民都是有益的。我们相信,随着法制法规的逐步完善,随着医、药、患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非处方药一定能够在中国顺利实施。风物长宜放眼量,让我们同声祝福:OTC,请走好!